各县(市)电大:
为进一步做好开放教育工作,提升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,促进学校转型发展,经研究,决定在全市办学体系内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活动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1.评选范围及名额:招生先进集体2名,先进个人3名。教务管理先进集体2名,先进个人3名。学生管理先进集体2名,先进个人3名。
2.候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分别填写上报《先进集体推荐表》、《先进个人推荐表》。
3.各县(市)电大于2023年1月20日前将符合要求的推荐材料以电子版报送学籍科,逾期未报或未按要求报送推荐材料的,视为自动放弃参评资格。
4.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,学校将对获奖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。
联 系 人:李爽
联系电话:0391-2985209
邮箱:503378391@qq.com
2023年1月12日